关于创作者的概况,研究提出以下划分:拥有多种内容格式(主流广播、报纸、杂志等)的媒体公司,将部分精力投入到播客上。它们主要通过广告获利。致力于制作播客及其在 Apple Podcasts 或 Spotify 等平台上的分发的公司。他们的收入主要来自广告,但他们也有其他越来越重要的来源,例如电视和电影许可或与收听平台的独家协议。
大独立。有著名或有影响力的主持人的节目。他们从捐赠、广告和商品销售中获得收入。非媒体公司和非营利组织。这是致力于播客的公司将进入以提 购买批量短信服务 高其品牌知名度而不是产生直接收入的地方。他们经常与外部工作室合作制作内容。爱好者创作者。在业余时间创作和发布内容的人,
往往没有任何形式的货币化。尽管我们刚刚指出了多种利润来源,但需要注意的是,这种形式的货币化仍处于起步阶段。也就是说,播客仍然比收入产生更多的兴趣。在视频营销领域,毫无疑问:YouTube 为王。年收入超过 100,000 美元的频道数量每年增长 40%。